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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首个地市级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出台 |
| 作者 小R 查看 577 发表时间 2007/6/18 15:00 【论坛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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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个地市级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出台
2007-1-19czys 本站讯 随着泉州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泉州原本就捉襟见肘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如何结合泉州的实际情况,更高效合理的利用水资源,是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泉州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据悉,这是福建省地市级首个节约用水管理地方性规定。czys 《规定》要求:该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该规定。全市厉行节约用水,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实行统一调配。按照计划供水、定额管理的原则,采取行政、经济、工程、科技等措施,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全市实行定额用水,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czys 《规定》明确了市水利局是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节水政策、编制节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规定》的出台为泉州市今后的节约用水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力的促进了节约用水宣传工作和节水新工艺的推广。该规定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泉州市水利局)czys czys 来源:水利部网站;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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