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强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作
2008年1月24日 新华网
为加强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作,更好地发挥认证工作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促进作用,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资源节约产品的认证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发改委及有关认证机构要协调配合,确保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将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作的监管,鼓励相关方面加大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力度,保证认证结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认证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包括对资源节约产品及可再生能源产品所开展的认证,其所涉及的领域包括
节能、
节水、节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等。
资源节约产品是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
安全和环境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要求,并具有合理的用户增加投资回收期。
可再生能源产品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产品以及生产系统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