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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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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我国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008年9月11日 新华网



兴水利,除水害,是造福当代、惠及后世的百年大计。水利部部长陈雷在昆明举行的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河湖水域和岸线资源的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淡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总体看,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仍然是现阶段我国的突出水情;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因素;水利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东中西部区域水利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水利建设中的突出矛盾;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河湖管理薄弱、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亟待加强,仍然是水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要提高公共财政投资的效率和效益。水利项目大都以社会公益性为主,投入主要来自国家财政资金,迫切需要适应国家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完善水利项目的管理模式。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行为规范的水利建筑市场。确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不断探索和完善符合水利特点的建设管理模式。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当前,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日益复杂,河湖管理范围内无序开发、违规建设、挤占河道、围垦湖泊、私采滥挖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一系列安全和生态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河道、湖泊、水域、岸线的资源意识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主体意识,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也要维护河湖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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